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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广普派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job 日期:2017-06-03 浏览

1. 招标条件

重庆建筑人才网小编了解到,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广普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广普镇护普村一组

2.2 工程规模:广普派出所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99.75㎡。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75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结构形式: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室内装饰、外墙装饰、室外消防钢楼梯、室外台阶、散水、室内外给排水、消防水、电气工程等。

2.3 工程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350.37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广普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图(专业: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中的所有内容。其中:(1)土建范围:包括施工设计图散水外边线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2)安装范围:电气配电系统从1Z×1总配电箱算至室内各用电设备(含接市政低压电网引来的预埋DN200红泥管25.35m及接市政弱电管网引来的预埋50钢管26.34m),室外雨污水管网算至接市政雨污水井(第一个井)处、室外给水主管算至接市政水表处。

2.5.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实施:踢脚采用800×100地砖踢脚实施;吊顶高度按梁下实施;花岗石规格按800mm×800mm×20mm实施,地面砖按800mm×800mm实施,卫生间防滑地砖按300mm×300mm实施,内墙面砖按300mm×600mm实施;平基土石方开挖只考虑开挖和装车的费,其余费用不考虑。

2.5.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6月26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7 年6月26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年6月6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年6月8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3-41551988

代理机构: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25F

邮编:400014

联系人:余女士、彭女士

电话:023-63852038

传真:023-63600137

电子邮件:ZBDLB@tianting.cn